【药闻速览】国内药讯

2021-08-03 打印 返回


 一、关于药械组合产品注册有关事宜的通告(2021年第52号)

  2021-07-27    发布单位:国家药监局


  以药品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应当按照药品有关要求申报注册;以医疗器械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应当按照医疗器械有关要求申报注册。对于药械组合产品中所含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已获我国或者生产国(地区)批准上市销售的,相应的上市销售证明文件应当在申报注册时一并提交,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程序:申请人通过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信息系统向标管中心提交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申请,由标管中心审查,20个工作日给出界定意见,需补资料60个工作日补齐,有异议的10个工作日提出复审申请,标管中心20个工作日给出复审意见,结果以复审结果为准。


  二、关于印发<新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输出医院名单>的通知

  2021-07-28    发布单位:国家发改委、卫健委、中医药局


  1、今年准备将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广西、海南、重庆、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范围,基本覆盖病患输出大省和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省份;明年还将扩大试点范围,实现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规划布局。


  2、此次决定新增31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输出医院,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等多种类型医院,也涵盖肿瘤、神经、心血管、儿科、呼吸、创伤、妇产、骨科、传染病、口腔等多个重点专科。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1〕16号)

  2021-07-28    发布单位: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统筹组织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推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国家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主要指导相关技术机构或受委托机构开展国家重大疾病防治基本用药主题综合评价,协调推动评价结果运用、转化。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或牵头搭建工作团队,建立技术咨询和专题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指南》包含四个章节,概述、评价流程内容和维度: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是评价主体应用多种评价方法和工具开展的多维度、多层次证据的综合评判。评价主要聚焦药品临床使用实践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政策问题,围绕技术评价与政策评价两条主线,从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创新性、适宜性、可及性6个维度。证据评价与应用、充分利用真实世界数据,逐步形成全国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模型、指标体系和标准化决策框架,加强数据信息安全。指南管理。


  关于公示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药品及信息的公告

  2021-07-30    发布单位:国家医疗保障局


  企业申报501条,设计药品474个,271个通过初审,2016年新上市的药品占据93.02%协议到期需要重新定支付标准的74个,25个因适应症或者主治功能发生重大变化的。


  商务部发布《2020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2021-07-30    发布单位:商务部


  1、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 24149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2.4%,增速同比放慢 6.2 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 5119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10.1%,增速同比加快 0.2 个百分。


  2、按销售品类分类,西药类4销售居主导地位,销售额占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的71.5%,其次中成药占14.1%,中药材类占2.3% 。


  3、华东、中南、华北区域销售额占全国销售额78.3%。


  4、流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8214亿元,增速同比放慢6.8个百分点。